都更不用怕,我們是你的盾牌---都市更新不動產價值評估報告案例
Q1.合理的都更條件該如何計算?建商開的條件?怕怕!誰來幫幫我?
A:(合理)的都更條件不是單純6-4分而已,必須總括計算都更所有獎勵,所在地點之不動產市價而交叉計算,才是正確的都更計算方式。如此繁複龐大之精算模式,需委託簽證事務所提供詳細數據之報告書,並提交給建商始有公平、公開的溝通依據。
Q2.都更.真難懂!如何聽得清楚?保護自己?怎樣不會被騙?
A:消極面(1)不簽署事業計畫同意書。或(2)不簽署合作興建房屋契約書。
積極面:委託專家做詳細評估自身權益,且能有長期性諮詢。多加了解都更計算方式:何為權利變換?何為協議合建?甚麼又是委建?至少明白都更精神與不同試算的方向,整體上也能聽得明白問得清楚!
Q3.都更.真的可行嗎?
A:一定要行!因普通的合建案要百分之百同意才可興建,都更只要百分之七十五同意即可爭取獎勵,爭取獎勵就是爭取政府給予的補助,此獎勵補助使整體總樓地板增加,當然個人資產也增加,(舊屋公寓變新大樓價值不同、權利變換享有稅金減免優惠..等),所以更增加都更可行度,也是都會區未來之趨勢。
截至109.12月止
門牌/地段 | 土地總面積(坪) | 容積率 | 都更獎勵 | 4、5層樓獎勵 | 建商提價條件 | 按權利變換評估價格 | 結論 |
內湖區石潭四小段 | 1483 | 225%+120% | 16% | 無 | 房屋61%、車位50% | 取回房地價值比例65%或現有土地價值佔更新後權利價值17.33% | 地主已了解且不願損失權益 |
東華街一段5**號整棟 | 921 | 560% | 23.22% | 無 | 1F43坪、2F43坪、3F以上188坪、共274坪 | 更新後取得價值約3億,可選配:1F60坪、2F60坪、3F130坪、15F130坪,共380坪+B3四個車位 | 地主分回超過380坪.多出106坪 |
復興南路一段279巷**號2樓 | 937 | 300% | 46.13% | 20.46% | 2F45坪+1車位 | 7F55坪+B3一個車位或更新後可得6875萬選配房屋 | 地主與建商討論中 |
中山北路一段**號整棟 | 669 | 560% | 36.50% | 16.61% | 房屋65%、車位50% | 取回房地價值比例71.38%或更新後選配:1F47坪、2F94坪、3F94坪、15F356坪、25F89坪、27F178坪,共770坪 | 建商了解,已簽合建契約書 |
新北市板橋區中山段**號1,2樓 | 2390.6 | 300%+210% | 147.00% | 有 | 所有權人分回低於50% | 所有權人分回57.6% | 協助地主向代理實施者爭取中 |
新北市三重區集美段**號1樓(僅合建) | 447 | 300% | 0.00% | 無 | 房屋60坪、車位1位 | 房屋75.6坪、車位2位 | 建商了解 |
內湖區石潭三小段 | >300 | 225% | 46.56% | 無 | 已簽合建契約書中,挑選46坪+1車位,需再支付3,167,280元。 | 確定爭取只繳1,040,143元即可;至少省下2,127,137元。 | 重新找補完成 |
萬華區漢中段 | >1000 | 800% | 無 | 已簽合建契約書中,1位(共2位)委託人由原7,665,475元爭取至9,381,859元。 | 協助取得公函補登騎樓,異議估價師計算內容,並多爭取每人近170萬權益值。 | 最後找補以980萬計,又多出近50萬. | |
新北市永和區 | >300 | 440% | 49.00% | 有 | 合建契約書簽署中,建商提價約100坪+2車位。 | 12樓(中間樓層)134坪+3車位 | 向建商說明爭取中 |
萬華區龍山段 | >300 | 560% | 22.00% | 無 | 55% | 協助取得估價師簽證。 | 於都更法定會議提出陳情意義書面明爭取中 |
信義區吳興段 | 412 | 225% | 61.00% | 無 | 60% | 委託估價師簽證。 | 因權利變換權值說明,全體住戶表決採用並報核。 |
萬華區直興段 | >500 | 800% | (僅合建) | 無 | 60% | 說服建商依照權利變換制度,公開營建工程各項成本,委請估價師估定權值。 | 已開完權利變換選屋找補說明會 |
士林區芝蘭段 | >1000 | 225% | 100.00% | 有 | 合建契約書簽署中,建商提價未能室內一坪換一坪 | 委託第四家估價師事務所估算。 | 委託人已將期初評估報告書交實施者.雙方協商中 |
中正區(僅合建) | >100 | 800% | 0.00% | 無 | 一樓店舖約20坪權狀 | 協助爭取一樓店舖約20坪權狀及了解容積率使用 | 建商爭已歸返一樓店鋪約20坪!(一樓每坪約300萬) |
大安區(祭祀公業) | >300 | 225% | >30% | 無 | 更新後權利變換金額 | 啟動都更估價師再次估算 | 估價師估算之委託人更新前價值比例與領銜估價師略小.故按實施者金額選屋. |
中山區(海砂屋) | >600 | 225% | >30% | 無 | 一樓估價竟與五樓相當 | 地主委託第四家估價師事務所估算。製作本案更新後選屋報告書。 | 由公展一路陳情至審議會.最後仍以一開始之重新評估報告書金額,交律師雙方協議完成!爭取約25%。 |
官股銀行南部分行 | >300 | >600% | <10% | 無 | 權變後共同負擔>60% | 極力陳情建築設計及估價之不合理性 | 經規劃及估價單位極力陳述意見,審議會要求實施者做修正,且還須召開第四次審議會審議。 |
士林區(海砂屋) | >500 | 225% | >50% | 無 | 一樓估價竟與五樓相當 | 地主委託第四家估價師事務所估算,規劃單位再增加1家估算。製作本案更新後選屋報告書。 | 陳情中。 |
松山區(教會) | >500 | 225% | >50% | 有 | 原規劃整層為教會.過程中建商不斷變更圖說 | 評估中。 | 評估中。 |